村民保护,苍鹭获救

2017-08-03 点击数量:1345

8月1日,邢台县皇寺镇军刘庄村村民王春朝在河边发现一只灰鸟,翅膀受伤不能飞行,遂带回到家中喂养,并向县林业局求助。获悉情况县林业局工作人员立即赶赴救助。经鉴定,该鸟为苍鹭,属国家“三有”保护动物,站立高约90厘米,翅展约140厘米,翅膀碰伤,不能飞行。为使这只苍鹭能够得到更专业的救治,我局工作人员遂将鸟送至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进行救治。市救护站专家表示,将在对其全面救治后,择期放飞大自然。

近年来,随着林业建设步伐的加快,邢台县生态环境有了明显改善,野生动物种类和数量逐年增加。广大群众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也明显提高,关心救助野生动物的人越来越多,进一步推进了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开展。(邢台县林业局